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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达(300465):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管理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3-05-19 18:45:20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3-033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于伟先生、秦开宇先生、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红女士、夏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 19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于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国际关系学院,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历任中国瑞宝开发公司项目经理、阿斯克(中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西科姆(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高伟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高伟达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今日,于伟先生通过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 101,637,873股。于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秦开宇,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成都科技大学。2003年至 2011年,在北京中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历任总监、副总裁(港股上市);2011年至 2013年,担任高伟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 2019年,担任华谊兄弟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副总裁;2019年至 2022年,担任深圳市创

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 3月 11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今日,秦开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秦开宇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程军,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6年-1997年,供职于联合饼干(中国)武汉分公司财务部;

1997年-2006年,担任北京高伟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

理;2006年-2011年,担任北京高伟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今日,程军先生通过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 248,603股。程军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潘红,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历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截至今日,潘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潘红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夏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

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工作期间历任湖北教育学院数学系教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贸财会》杂志主编、北京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总管兼财务中心主任、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融资部总经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今日,夏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夏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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