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5-10 21:56:31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59
(相关资料图)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 元(含税),2022 年
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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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
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73 元(含税),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73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5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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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6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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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
格由 8.17 元/股调整为 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北港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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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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